撤销之诉第三人起诉条件是啥
九江律师
2025-05-28
结论: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要满足主体、实体、程序三方面条件,法院依审理结果改变、撤销或驳回。
法律解析:
主体上,提起撤销之诉的须是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且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实体方面,要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且此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程序上,第三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请求成立就改变或撤销原法律文书,不成立则驳回。若遇到涉及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复杂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主体条件:提起撤销之诉的需是有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且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没参加诉讼。
2.实体条件:要有证据证明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有误,且该错误损害了自身民事权益。
3.程序条件:第三人要在知道或应知道权益受损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请求成立就改变或撤销原文书;不成立则驳回请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需严格满足主体、实体和程序三方面条件。主体上,必须是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且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实体方面,要有证据证明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有误,且该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程序上,第三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法院提起诉讼。
若第三人满足条件提起诉讼,法院会审理其请求。若请求成立,将改变或撤销原裁判文书;若不成立,则驳回诉讼请求。
为保障权益,第三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益是否受生效裁判影响,一旦发现受损且符合条件,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提起撤销之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确认自身主体资格,判断自己是否属于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同时证明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二)收集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并且该错误损害到自己的民事权益。
(三)注意时间和管辖法院,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主体条件: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须是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并且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之前的诉讼。这保证了诉讼参与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防止真正有权益关联的第三人因不可控因素被排除在诉讼之外。
(2)实体条件:第三人需要有证据证明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且该错误损害到其民事权益。这是对第三人权益保护的实质要求,只有存在错误且权益受损才符合提起诉讼的基础。
(3)程序条件:第三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法院提起诉讼。该时间限制督促第三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影响司法秩序的稳定。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改变、撤销原裁判文书或驳回请求。
提醒: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时间限制严格,务必及时行使权利。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以获得具体分析。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要满足主体、实体、程序三方面条件,法院依审理结果改变、撤销或驳回。
法律解析:
主体上,提起撤销之诉的须是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且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实体方面,要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且此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程序上,第三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请求成立就改变或撤销原法律文书,不成立则驳回。若遇到涉及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复杂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主体条件:提起撤销之诉的需是有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且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没参加诉讼。
2.实体条件:要有证据证明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有误,且该错误损害了自身民事权益。
3.程序条件:第三人要在知道或应知道权益受损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请求成立就改变或撤销原文书;不成立则驳回请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需严格满足主体、实体和程序三方面条件。主体上,必须是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且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实体方面,要有证据证明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有误,且该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程序上,第三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法院提起诉讼。
若第三人满足条件提起诉讼,法院会审理其请求。若请求成立,将改变或撤销原裁判文书;若不成立,则驳回诉讼请求。
为保障权益,第三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益是否受生效裁判影响,一旦发现受损且符合条件,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提起撤销之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确认自身主体资格,判断自己是否属于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同时证明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二)收集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并且该错误损害到自己的民事权益。
(三)注意时间和管辖法院,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主体条件: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须是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并且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之前的诉讼。这保证了诉讼参与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防止真正有权益关联的第三人因不可控因素被排除在诉讼之外。
(2)实体条件:第三人需要有证据证明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且该错误损害到其民事权益。这是对第三人权益保护的实质要求,只有存在错误且权益受损才符合提起诉讼的基础。
(3)程序条件:第三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法院提起诉讼。该时间限制督促第三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影响司法秩序的稳定。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改变、撤销原裁判文书或驳回请求。
提醒: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时间限制严格,务必及时行使权利。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以获得具体分析。
下一篇:暂无 了